广州退休职工大病救助政策,广州大病医保范围救助政策
以下是广州市大病医保相关信息
在2015社保年度开始后,职工大病补助的支付限额,根据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收入(74245元)的3倍来计算,可以提升到22万元之多,相较于往年的15万元上限,大大提升了职工医保大病保障的报销额度。
在2015社保年度开始后,职工大病补助的支付限额,根据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收入(74245元)的3倍来计算,可以提升到22万元之多,相较于往年的15万元上限,大大提升了职工医保大病保障的报销额度。
由于统计口径的原因,在社会保险的诸多领域中,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统计周期即社保年度。在2015社保年度开始之后,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险种中除生育保险外,其余险种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待遇变化、调整。为此广州市人社局日前专门对职工养老、农转居养老保险,以及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待遇调整进行了梳理。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死亡抚恤金上调
据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缴费年限各有不同,进入新社保年度后的待遇调整视具体情况而定。但由于退休、在职职工的死亡抚恤金是和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直接关联的,所以随着在岗职工月平工资的上涨,该项福利也得到上调。
比如,2014社保年度的广州市月平工资为5808元,而到了2015社保年度,广州在岗职工月平工资达到了6187元。因此在此基础上乘以3倍、6倍的各项补助也就从原来的5808×3=17424元,提升到了6187×3=18561元。
职工医保:大病补助上调明显
和养老保险的补助金按广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上限是按照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度,广州上年度职工年平工资为69696元,在此基础上乘以6倍,度的职工医保报销上限为418176元。而度的广州上年度职工年平工资达到了74245元,在此基础上乘以6倍那就是44547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往的社保年度中,职工大病补助的上限为15万元,而在今年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收入的3倍。这一调整,又将大病补助支付限额提升到74245×3=222735元,进一步提升了职工医保大病保障的报销额度。
在职工医保中,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是按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工资的4.1%划入的,由于月平工资从5808上调至6187元,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也得到了相应的增加,从238.13元,上调至253.67元每月。
失业保险:失业期间丧葬补助费提升
从5月1日起,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1550元增加至1895元,按最低工资标准80%计算的失业保险金也就相应地提升到了1895×0.8=1516元。
在进入新社保年度后,失业人员如在失业期间身故,其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则同样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工资的3倍、6倍进行核算。因此,进入新社保年度后,这方面待遇也有一定的提升。
工伤保险:工亡补助、丧葬补助上浮
在因工伤事件死亡的补助款项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也就有了相应的提高。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该项指数提升到了28844元,因此,光工亡待遇一项,就从53.91万提升到了57.688万。
工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则是以广州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计算,计算方法可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的相关计算方法。该项目补助,由上年度的34848元,提升至37122元
一、广州市大病医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大病保险,指的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二、广州市大病医保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三、广州市大病医保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四、广州市大病医保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五、广州市大病医保保障范围
广州市大病医保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六、广州市大病医保各地措施
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保障内容、特定病种和困难群体保障、资金筹集、承办方式等七个方面,明确了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实施意见》明确,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所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员。当参保(合)人员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对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含基本医保在内原则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
广州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原则上按当地城乡居民当年医保筹资标准的5%予以安排,不再向参保(合)人另外收取大病保险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筹资标准。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进一步提高特定病种和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对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类特定病种,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方式,民政救助对象其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90%。
此外,福建省红十字会在新农合、城镇医保、商业保险、民政救助等报销补偿后,存在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过重、经济陷入困境甚至无法维持继续治疗的大病救助对象,将给予再一次的救助。
广州市大病医保扩容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
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广州市大病医保进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3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人社部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