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政策,马鞍山市黄标车限行区域
根据《安徽省黄标车淘汰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1677号)以及《马鞍山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马政办秘[2014]1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范围、标准及申领补贴流程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范围为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个人和企业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资金补贴标准按照《马鞍山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马政办秘[2014]128号)的规定执行。
以下类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享受补贴:
1.强制报废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
2.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3.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4.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驻马企业)的黄标车;
5.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或其他关于汽车专项补助的黄标车。
二、申领补贴流程
1.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车主在市环保局网站下载中心(http://www.ahmasepa.gov.cn/xzList.aspx?MenuID=005003)自行下载并填写《马鞍山市度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一式四份,或者在马鞍山市五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处领取上述表格。
2.车主将填写好的《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一式四份)交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窗口(湖西南路1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主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车主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原件备验。
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复印件三份,验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2)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一套。
(4)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原件或副本一份。
(5)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一份。
3.市公安、商务、环保部门按照《马鞍山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中规定的职责范围进行审核,对材料符合要求的车主,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汇入车主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内;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各部门负责通知车主补充或取回并说明理由。
4.各县的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参照以上流程由县环保部门牵头开展。
三、起止时间
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领办理自2月9日起至12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联系人:项超,联系电话:8357062。
马鞍山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