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昭通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
我省将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并创新乡村教师培养模式,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支持、鼓励教师到乡村从教,让乡村老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促进云南乡村教师加快发展,让乡村孩子也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近日召开的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实施《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其中提出,鼓励县及县以上所属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到乡村学校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的,从到乡村学校服务之日起,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
创新乡村教师培养模式
招收定向免费师范生
《计划》规定,我省将在乡村教师培养、准入、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执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实行师范类专业培养质量定期评估制度,鼓励师范院校聘请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到学校为师范生授课。
整合当地教研训资源,推动师范院校与各级政府、中小学校共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鼓励师范院校每年派遣高年级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实习1个学期,置换出乡村教师到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跟岗研修。
自起,设立定向免费师范生专项招生计划,用于支持高等学校与各级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各类企业联合推进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根据各地需求、岗位空缺情况和乡村学校实际需要,采取“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专门培养本专科层次的小学全科、“民汉双语”、初中“一专多能”、特殊教育“双证书”、农村职业教育“双师型”等教师。
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城市老师服务乡村有补助
我省计划扩大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确保特岗教师与在职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各地自主实施以补充乡村幼儿园教师为主的当地“特岗计划”。
《计划》提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的,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鼓励县及县以上所属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到乡村学校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的,从到乡村学校服务之日起,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
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鼓励乡村学校联合聘用或单独招聘符合条件的音体美专业社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计划》提出,将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村小及教学点倾斜。
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关心教师健康,每年为乡镇及以下学校教职工提供1次免费常规体检。
加快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并优先向乡村女教师倾斜。把改善乡村教师住宿、食堂、办公条件与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工程相结合,因地制宜,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