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办理退休证需要哪些资料,遵义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一、事项名称:职工工伤认定、企业职工(个体)办理退休
二、受理地点: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三、窗口电话:0852-8662626 投诉电话:8662640
四、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五、办理程序:
1、受理:人社局窗口对申报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报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承办:审批科室审核;
3、审批:报领导审批。
4、批准: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
六、申请条件:
一、职工工伤认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企业职工(个体)办理退休
1、参保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在缴纳养老保险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2、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以下简称特殊工种),达到退休条件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报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市本级参保单位直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
4、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政策性破产企业,申请办理提前退休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七、申报材料:
一、职工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企业职工(个体)办理退休
(一)申报正常退休:须提供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填写《独生子女证》情况审批表等有关资料,同时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表样填写退休审批表,经单位审核后报送(无单位的直接报送)。
(二)申报特殊工种退休:除提供正常退休办理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其它能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依据,参保人员人事档案中无记载或无其他原始依据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三)申报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除提供正常退休办理所需资料外,还须提供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
办理时限:
一、职工工伤认定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二、企业职工(个体)办理退休
法定时限:退休当月办理;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标准:此项不收费。
十、行政投诉:
1、受理单位: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563000; 电话:0852-8662600;
2、投诉方式:书信、来访、电话等;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4、注意事项:(1)投诉人投诉请留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向投诉人了解有关情况和反馈办理情况;(2)投诉人在投诉时,投诉事项须具体明确,写明发生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并尽量提供相关事实或证据材料,最后写明诉求。
十一、行政复议:
1、受理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邮编:563000; 联系电话:0852-3119038。
2、方式:书面申请
3、时限要求:(1)申请行政复议时限:具体行政行为发生60天内;(2)作出行政复议时限:60天内(案情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延长30天)。
4、申请条件:(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5)申请复议的事项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6)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