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人才补助政策,晋城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晋城出台了人才新政热点问题
我是一名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是外地市级单位的公务员,如果我申请调回晋城工作,不会把我调到县区吧?
答
您好,《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已经在外地就业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可按照原就业单位性质,向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履行调动手续。有关部门会充分尊重您的个人意愿。
激励高层次人才政策文件中提到,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的才能享受购房补贴,那这个“五年内”怎么计算?2018年买房的可以领取补贴吗?
答
您好,《若干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
其中“五年内”是指,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五年内。《若干意见》于2019年9月23日印发实施,因此,在此时间之后落户并买房的才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我是2019年通过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的待遇吗?
答
您好,《若干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全日制硕士由所在企业三年内每月补助2000元房租。第十五条规定,全日制硕士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目前,只有到企业工作的人员才可以享受购房和租房补贴。
人才政策中提到,通过公开程序引进的事业单位的全日制硕士,可以领取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不是非得“985”“211”“双一流”院校毕业的才可以领取吧?
答
您好,《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经公开程序新全职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在三年内可按适当标准提高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分别按每月3000元、1000元标准享受额外的生活补贴。
该条款面向所有高等院校。
我是2020届的定向选调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可以申领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住房补贴吗?
答
您好,《若干意见》中的购房、租房补贴发放范围是在我市企业就业的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是在我市事业单位、企业就业的人员。
根据您的情况,定向选调生为公务员,不在发放范围内。
我女儿是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生,可以推荐就业到学校当老师吗?
答
您好,《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到我市落户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优先推荐在我市企业就业。
我被评为“晋城市高层次人才E类人才”,我没有高级职称,也不是全日制博士,我的子女可以自主选择学校就读吗?
答
您好,晋城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是有关部门针对各类优秀人才的一种分类评价方式,它不代表专业技术职称。
我们市医院2019年通过自主招聘,在文件印发后,有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是没有编制,他们可以享受生活补贴吗?
答
您好,《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全职引进是指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录用或调入手续,或者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引进人才方式。
经了解,市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全职引进人才应符合办理录用或调入手续的条件。
我所属的企业是个多方控股企业,有省里的股份也有市里的股份,我们企业符合政策中关于“企业”的定义吗?
答
您好,《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本意见中所称“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我是2016年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9年10月在晋城买的第一套房子,2020年1月与企业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我能领取购房补贴吗?
答
您好,《实施意见》第三条规定,大学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可以领取购房补贴。
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在办理落户手续后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购房补贴。
2016年本科毕业,2018年上班,已经在企业工作一年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还可以领取1000元一次性就业奖励吗?
答
您好,《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大学毕业生进入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稳定就业一年以上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就业奖励;进入其他类型企业工作,稳定就业一年以上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就业奖励,由所在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代为申领。
该办法于2019年9月23日起执行,因此,只有在2019年9月23日及以后进入企业工作的才可以享受就业奖励,且每人只能领取一次。
我是全日制本科,2019年9月注册了公司,文件中只说就业人员能够享受购房补贴,那创业人员呢?
答
您好,《实施意见》第三条规定,大学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的,可以领取购房补贴。
创业人员所创办的企业如果符合本政策中“企业”的定义,可以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政策中提到的一次性5000元的就业奖励,必须是新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吗?
答
您好,《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大学毕业生进入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稳定就业一年以上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就业奖励。
该办法于2019年9月23日印发实施,因此,只有在此时间之后进入到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才可以领取生活补贴,且只能领取一次。
政策中所指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除了五险以外,还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答
您好,《实施办法》中提到的社会保险不包含住房公积金。
“首次创办企业”,是指必须在文件印发以后创办企业的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吗?
答
您好,《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大学毕业生在我市首次创办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凭完税证明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
其中“首次创办企业”是指文件印发之后首次在我市创办的企业。
关于购房补贴的问题,无论是买新房、二手房,都可以享受吗?
答
您好,《实施办法》第三条中没有限定购房类型,所以,无论您是购买新楼盘还是二手房,只要符合该条款的要求,就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我是2019年7月份毕业的大学生,2019年12月份在公益岗工作,能否申请购房补贴?
答
您好,《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大学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给予本科生5万元购房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经与市人社局了解,我市大学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只针对机关事业单位。
您的情况不符合在企业就业的情况,因此您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我是本科毕业生,目前在国企工作,同时自己也开办公司创业,那我可以既申请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又可以申请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吗?
答
您好,如您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