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才补助政策,辽宁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一、沈阳市
1、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给予 3 年每月 1000-2000 元资助。
2、对于落户沈阳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在首次购买商品房时分别给予 6 万、3 万和 1 万的购房补贴。
3、首次在沈阳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在沈阳无任何形式住房的,分别按照每月 800 元、400 元和 200 标准,给予最多 3 年的租房补贴。
4、开设人才驿站,未来沈阳求职应聘的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毕业 5 年以内的往届生,提供 10 天的免费入住服务。
二、大连市
1、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本科毕业生 300 元,硕士 600 元,博士 900 元。
2、将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的租房补贴面积标准提高到100 平方米。
3、鼓励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赤子计划”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三、鞍山市
1、对新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退出现役后 3 年内,优先享受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一系列优惠政策。
3、见习期间给予毕业生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0%的见习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应届毕业生提供给薪培训,培训期间每人每月 750 元的培训补贴。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优先推荐就业。
四、丹东市
1、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给予 3000 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2 年。
2、将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的租房补贴面积标准提高到100 平方米。
3、鼓励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赤子计划”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五、抚顺市
1、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给予 3000 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2 年。
2、将就业见习对象调整为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3、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 10000元/年。
六、朝阳市
组织实施好高校毕业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对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七、阜新市
1、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给予 3000 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2 年。
2、将就业见习对象调整为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八、铁岭市
1、鼓励自主创业。首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 6000 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对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 1 万元给予补助。正处级 100 元/月,副处级 90 元/月,科级 80 元/月,科以下 70 元/月。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0%,具体标准由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营口市
鼓励自主创业。首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 5000 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对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 1 万元给予补助。
十、葫芦岛市
1、首次自主创业的,可申领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标准 5000 元/年,补贴期限为一年。
2、博士每月 3500 元;硕士每月 2500 元;本科毕业生每月 2300元的安家补贴。
3、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 1400 元、硕士每月 1000 元、本科毕业生每月 400 元。
4、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 80 万元。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平方米 100 元的奖励政策。
十一、辽阳市
1、首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 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
2、见习单位要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60%的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3、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每人贷款额度为 30 万元。
4、见习单位要为见习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0%的见习补贴。
十二、锦州市
1、博士每月 2000 元的安家补贴;硕士给予每月 1000 元的安家补贴;本科毕业生,每月 800 元安家补贴。
2、租房补贴博士每月 700 元、硕士每月 500 元、本科每月 200元。
3、购买商品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 80 万元。给予每平方米 100 元的奖励政策。
十三、盘锦市
1、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优先招录,本科以上毕业生,重点从事建筑、管理、财务、会计、金融等紧缺岗位工作,工作 1 年以上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聘为中层副职岗位。
2、鼓励自主创业。首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 5000 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对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 1 万元给予补助。
3、租房补贴为:博士研究生 1000 元/月;硕士研究生 600 元/月;本科生 400 元/月。
十四、本溪市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 50%以下的企业,见习补贴由财政承担 2/3,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见习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 50%的企业,见习补贴全部由财政承担(见习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