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人才补助政策,湛江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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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湛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湛发?2018?4号)精神,完成湛江市委交办的到2020年筹建1500套人才公寓的工作部署,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实物配租和货币配租相结合”的原则,我局拟报请市政府对我市市区A、B、C三类人才的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及人才公寓分配时间作以下安排:

一、人才公寓房源筹集分实物配置和货币配置两种方式,确保满足各类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

实物配置的租金收取方式按按《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湛房?2016?59号)执行。

货币配置通过用人单位寻找适合的商品房源,按人才层次分类认定,由政府给予租赁补贴。

A类人才按租金总额全额给予租赁补贴;B类人才按租金总额给予80%的租赁补贴;C类人才按租金总额给予50%的租赁补贴。各类人才租赁的公寓建筑面积标准,最高不超过《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湛房?2016?59号)规定上限面积的20%,租赁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套/月,补贴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二、每年开展两次人才公寓申请和配租。每年3月1日-31日、9月1日-30日由用人单位向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市住建局经10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当年5月、11月进行轮候配租。

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

一、政策制定的必要性

2016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印发实施《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湛人社?2016?480号)。3年来,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我市市直部门先后出台实施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人才公寓、户籍办理、住房公积金、人才疗养、人才体检等6项配套优惠政策,形成“1+6”政策体系,累计认定高层次人才2746名,提供优惠政策服务近5000人次。认定办法试行期满后,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修订完善。

二、政策适用范围

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适用在我市工作、来湛自主创业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协议)一周年以上(柔性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人才。工作单位包括我市市属单位、中央和省驻湛单位、县(市、区)管理单位及非公有制单位、社会组织或团体。人才服务卡政策适用经我市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三、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后文稿共七章,包括总则(第一章)、人才认定(第二至第四章)、人才卡管理服务(第五、六章)、组织实施(第七章)等4个部分。其中总则基本保留原办法规定;人才认定、组织实施部分是在原认定办法内容框架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人才卡管理服务部分是新增加内容。主要修订如下:

(一)人才认定部分主要修订内容。一是增加涵盖人才范围。为满足我市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和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需求,将技能大师、高级技师和经省外国专家主管部门认定的A类外国人才和具有博士或学位的B类外国人才纳入认定范围。参考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明确将获中国专利金奖前三名发明人或设计人、“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列入A类人才认定范围。二是调整人才类别。根据我市人才发展需要以及用人单位和人才意见建议,将“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项目入选者、省“扬帆计划”中的“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中的带头人从B类人才调整为A类人才;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从C类调整为B类等。

(二)增加的人才卡服务管理内容。参照《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增加人才卡服务内容,规定经认定为湛江市高层次人才的,可持有湛江市人才卡享受优惠便利服务,并对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停居留和出入境、商事登记、金融服务、交通服务、就业服务等14项优惠便利服务作了具体明确。今后还可根据高层次人才实际需求,协调各有关部门拓展优惠政策范围。

(三)组织实施部分主要修订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责任到人到岗、责任追究机制等。

四、政策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七章二十六条,第一章至第五章内容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的发放管理,第六章内容为人才卡的服务保障具体事项,第七章内容为组织实施。

(一)总则

本章节主要说明《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的背景、依据、意义,以及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原则,人才卡的分类。

(二)认定对象

本章节主要说明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范围,包括国籍、户籍、身份、年龄以及认定范围等条件。

(三)认定种类和条件

本章节主要说明认定高层次人才的三个层次具体条件:A类是指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高端人才;B类是指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拔尖人才;C类是指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处于市内领先水平的人才。

(四)申报和认定程序

本章节主要说明申报和认定高层次人才的程序,包括以下程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报送办理、核准及认定、公示及发卡等5个环节。

(五)认定管理

本章节主要说明高层次人才卡有效期、续办、补办、申报上一层次人才类别的办法,以及失效、违规等情形处理方式。

(六)服务保障

本章节主要说明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对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停居留和出入境、工商登记、金融服务、交通服务、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优惠便利服务作了具体明确。

(七)组织实施

本章节主要对组织实施责任进行明确,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到人到岗工作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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