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及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

|来源:新高考网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从2019年7月1日起,珠海正式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虽然通告内对新车上牌、二手车过户等情况都有明确规定,国六排放标准在珠海要怎么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后,在珠海新车要怎么上牌?仍在使用的国五车辆会不会受到影响?今天小编给大家一一解答:

1、关于新车上牌

通告原文: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目前,在广东省内销售和办理新车上牌的轻型汽车,必须要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如果你现在想买新车,记得要买国六排放标准的才能在珠海办理新车上牌。小编这几天也跑到很多品牌的4S店了解,目前卖的车都换成了国六排放标准的新车。?

那么,有没有其他特殊的情况,国五排放标准的新车可以在珠海上牌呢?还真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新车上牌业务:

情形一: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情形二:我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发证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简单地说,如果你要买国五新车,又想在珠海上牌,那么一定要看清楚这个日期:买非进口国五新车的,合格证日期必须在6月30日及以前;买进口国五新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同时,新车的销售发票必须是广东省内销售商开具的。?

2、关于外地车转入珠海

通告原文: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目前,外地车要转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必须要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在6月30日及以前,办理好迁出手续的国五外地车,在今年9月30日前,还可以转入珠江三角洲区域。但要注意,文件中的珠三角区域指的是: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佛山、江门、中山、珠海、肇庆等9个城市。(其中深圳市按照该市已发布的相关通告要求执行)?

3、关于珠海及珠三角区域内国五车辆过户

通告原文: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深圳市按照该市已发布的相关通告要求执行)

2023年6月30日前,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在珠海办理过户手续,暂时不会受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影响。不仅仅在珠海,在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车,可以在珠三角区域范围内互迁。?

4、关于车辆转入非珠三角区域

通告原文:迁入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市的在用轻型汽车,经迁入地排放检验,符合迁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国家要求淘汰或鼓励淘汰的相关车辆不得跨省或跨地级以上市迁入。

国五车辆如果要转入非珠三角区域,比如阳江、茂名、湛江、云浮等地,经迁入地排放检验,可以转入。?

国六热门问题权威解答

除了给大家解读文件内容外,小编还挑选了3大粉丝最关心的问题,给大家一一解答:

问题1

国四、国五车辆在珠海开、办理年检有影响吗?

目前,已经注册登记上牌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在珠海行驶、办理年检等,暂时不会受到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的影响。?

问题二

什么是轻型汽车?

轻型汽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一般来说,家用的小车都属于轻型汽车,此外还有轻型货车、轻型客车等。

M1类车

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M2类车

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载客汽车。

N1类车

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