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平均工资最新标准
从贵州统计局获悉,2022年,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291元,同比增长0.9%;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5047元,同比增长0.4%。那么贵州就业人员年均工资情况如何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贵州平均工资2023最新标准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66号),现将全省及九个市(州)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公布如下:
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291元,同比增长0.9%;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5047元,同比增长0.4%。分市(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贵阳市92472元(在岗94808元)、六盘水市77950元(在岗81131元)、遵义市83815元(在岗86565元)、安顺市72949元(在岗75560元)、毕节市77136元(在岗79359元)、铜仁市74511元(在岗79022元)、黔西南州81528元(在岗85123元)、黔东南州76265元(在岗78812元)、黔南州74320元(在岗76517元)。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969元,同比增加104元,增长3.6%。其中:贵阳市2690元、六盘水市3188元、遵义市2474元、安顺市2909元、毕节市2682元、铜仁市2854元、黔西南州2734元、黔东南州2816元、黔南州2523元。
相较2021年《分市(州)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表》可知,2022年贵阳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2472元,同比增长0.3%;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4808元,同比增长0.6%。其中,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2500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5719元,分别同比下降0.6%和0.4%;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907元,同比增长7.4%。
▲分市(州)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表(2022年)
▲分市(州)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表(2021年)
另据《公报》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126.39万人,增长4.0%。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969元,同比增加104元,增长3.6%。其中,贵阳市2690元、六盘水市3188元、遵义市2474元、安顺市2909元、毕节市2682元、铜仁市2854元、黔西南州2734元、黔东南州2816元、黔南州2523元。
二、什么是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是一个重要的民生指标,与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受到广泛关注。无论是诉讼申领赔偿,还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都要以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同时,平均工资数据可以反映地区间和行业间工资分配差距,是研究和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的基础依据。
一、基本概念
平均工资是指平均每一个工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的工资水平。由于目前工资统计以城镇法人单位为统计对象,因此,平均工资一般指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二、主要作用
工资是工资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企业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研究劳动者之间收入差距的重要内容。工资数据历来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首先,工资数据可以用于劳动力用工成本核算和市场竞争力的比较。工资反映的是劳动力价格,是重要的劳动力市场指标之一,是各地区、各行业制定工资标准和进行劳动力成本核算的依据,也是进行国际比较、评估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资料。其次,工资数据反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基本状况和变化,可以反映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和工资差异变化趋势,对国民经济核算、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政策至关重要。第三,工资数据还是征缴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的重要依据和作为赔偿制度的基础数据。
总之,平均工资的用途十分广泛。比如一些企业在进行投资设厂布局时,为了最大程度地节约人工成本,会参考地区间平均工资数据进行劳动力价格比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时,会根据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公民在申请国家赔偿时,法院会依据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制订赔付标准。平均工资最基础的作用是反映工资分配状况及差距,相关部门会依此进行收入分配政策调整。
三、计算方法
平均工资是劳动工资统计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某一单位来说,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是用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除以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计算得到的。同样, 计算一个地区、行业的平均工资,则用该地区或该行业所有统计单位的工资总额除以相应统计单位的平均人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以及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在工资统计中,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只要是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支出,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
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 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如年平均人数是以 12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 12 求得,或以 4 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 4 求得。计算公式为:
或:
三、如何看待和使用平均工资数据
(一)平均工资是否只统计规模以上单位。
有人认为,统计部门发布的平均工资数据只统计了规模以上单位,数据偏高, 这是对工资统计范围的误解。2019 年及以前,工资统计对象是城镇范围所有法人单位。其中,对城镇非私营单位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调查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联营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等所有类型单位的工资情况,既包括规模以上单位,也包括规模以下单位。对城镇私营单位的工资情况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2020 年以后, 工资统计调查范围从原来仅覆盖城镇地域单位,拓展到乡村地域的单位,以全面反映我国法人单位的工资水平。其中,规模以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其余单位进行抽样调查。目前每年五月仍然分别发布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详细数据发布在《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上。
(二)平均工资数据为何与个人感受不同。
国家统计局公布平均工资数据之后,经常有人表示自己“拖后腿”了,认为自己拿到手的工资没有那么高。为何一些人会有这样的感受?
首先,平均工资反映的是税前工资。公众对工资收入的感觉往往是依据拿到手的实发工资,但统计部门统计的工资是税前工资。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际工资统计的通常做法,工资包括了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公积金以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所以, 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比个人实际拿到的工资要高。
其次,平均工资不等于个人工资,不能简单拿个人工资与总体平均工资进行直接比较。平均工资是反映工资总体情况的指标,是由统计部门根据每个单位上报的数据汇总计算得出的平均概念。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所在地区和经济效益的不同,各单位的工资水平有高有低,高于总体平均工资的单位觉得数据偏低, 低于总体平均数的单位觉得数据偏高。实际上,工资和收入一般呈现正偏态分布, 平均值往往偏离并高于一般水平,即大多数个体数据低于平均值。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何还要计算平均工资?主要是因为进行地区间、行业间工资差距比较时, 不可能用个体数据进行一一比较,需要有一个反映总体水平的指标。因此,平均工资指标主要用于宏观政策研究,而不适合与个人工资进行比较。此外,要更加准确地了解工资差距及其变动情况,不仅要看总体平均数,还要结合更详细的分地区、行业、登记注册类型工资数据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