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新高考网

近日,安徽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长李锦斌的11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请问安徽省最低工资何时调整。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咨询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问题,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1次,我省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3年7月1日。为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拟定了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待按规定程序报批报备后适时发布。

您若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与我厅劳动关系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6314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感谢您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看我的求助信。我是池州市东至县人,在安徽省黄山市当一名乡村教师,公婆早已不在,家中小孩留给我老公照顾,他一个又要上班又要照顾小孩,也忙不过来。孩子从小就体弱多病,五岁的小孩就已住了两次医院。我又身在外地,两三个星期才回一次家,根本照顾不到家了,孩子也缺少母爱!我自己的爸爸身患强直性脊柱炎,严重影响心脏,呼吸困难,医生说需要做心脏搭桥手术,因为我远在外地,爸爸身边没人照顾,手术也推迟了。我都害怕老爸哪天就突然……我流着泪写完这求助信,恳请领导考虑我的实际情况,能否调回东至县,盼回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教师异地调入东至县问题。池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东至县人民政府核实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来信反映情况属实,您家庭方面确实面临诸多困难。今年8月下旬,您曾电话咨询东至县教体局,该局依据《东至县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规定》,给予了明确答复。因您招聘到祁门县任教,祁门县规定需在当地服务满3年尚可申请调动。若您能够征得聘任学校、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东至县教育主管等部门对您进行考核考察,符合条件再按程序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东至县教体局。联系人:江学全电话:7026920。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9月28日

【网民留言】

多次反映池州市贵池区教育问题到省教育厅,交到地方教育局未及时办理的问题。1、池州市贵池区文件规定:城里学校缺编教师需要统一招考,可是今年(9月)一名女教师没考中,直接从农村小学调到(城里)杏花村小学;2、农村学校的老师到城里借调的老师允许一年时间的上挂,可是有关系的老师却上挂了好几年,至今没有回原单位,贵池区教体局到现在为止还有上挂的老师。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贵池区教师编制管理方面问题。池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贵池区人民政府核实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杏花村小学直接从农村小学调入一名教师问题

近年来,在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缺编问题上,贵池区采取的主要方式为向社会公开招聘和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此外,根据随军家属安置政策,少数当地驻军家属安置进入城区学校。上述教师选聘,都经过区编委会集体研究。贵池区未从农村小学直接调入教师进入城区学校。

二、关于农村教师在区教体局机关挂职问题

贵池区高度重视教师交流工作,出台了《贵池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教师交流的对象、范围、方式和时间等。因职工退休、未能及时招录人员等,区教体局机关在职人员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报经区编办备案、区教育督导委批准,该局从部分教师相对富余的学校抽调管理人员上挂锻炼,挂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上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贵池区政府。联系人:洪超电话:3219850。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9月28日

【网民留言】

我叫蒋XX,是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双河行政村(原和县沈巷镇双河行政村)人。我于2007年毕业于巢湖学院数学教育专业(原始学历大专,最高学历本科)。2007年9月参加上岗考试,分配在原巢湖市和县张郝中学任教,现在在马鞍山市和县西梁山中学任教。2009年在沈巷镇沈奥花园买的房子。妻子叫姜XX,是芜湖市鸠江区沈巷沈南自然村人。因区域划分调整,本人没法调入沈巷。特提出申请调入沈巷镇,望批准。

申请理由:1、离家比较远,照顾不到老人。父母身体不是很好,特别是我二叔,他是孤寡老人生活在我家,他有脑萎缩、风湿性关节炎、高血糖、高血压等疾病,需要我们照顾。2、我和妻子去年八月份刚刚生了一个宝宝。妻子一个人照顾非常不便,我便来回奔波,生活非常不便。3、对于上班一族来说,买房是件大事。房子是在区域划分调整前买下,计划有一天调入沈巷。而且我们已经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举办了婚礼,只是没来得及领取结婚证。可是现在却长期两地分居,生活非常不便。

区域划分调整那年,我曾经申请过,但被告知不符合条件,其中有一条是配偶的户口所在地为沈巷镇,而且结婚登记的时间为2011年9月份之前。我们已经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举办了婚礼,只是没来得及领取结婚证。后来我也曾经努力过,但不知道如何调动,也曾经咨询过很多部门,都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恳请李省长能在百忙之中帮助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咨询的行政区划调整后工作调动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鸠江区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沈巷镇从原巢湖市和县划出,划入芜湖市鸠江区管辖。为切实解决因区划调整造成和县及沈巷镇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员的工作、生活困难,本着“严格条件、流动自愿、相对平衡、对应接收、服从安排”的原则,鸠江区区划调整人事编制组与和县区划调整人事编制组积极联系,多次协商,于2012年8月制定了《沈巷镇区划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流动方案》,规定“区划调整前(2011年8月22日)的已婚夫妇,申请流动的,其配偶须为和县或沈巷镇境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其配偶户籍和居住地均在和县或沈巷镇。”由于您与妻子在2011年8月22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符合以上规定,因此未列入区划调整人员流动范围。对于不符合《沈巷镇区划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流动方案》申请条件的人员,一律按正常人事调动程序办理。

您反映的问题属人事调动范畴,您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调出单位同意后,向调入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交本人申请及相关证件材料,调入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了解申请人情况后,报调入单位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根据岗位空缺、专业需求等情况确定是否同意调入,若同意调入将报送市人事综合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入手续。

鸠江区工作人员已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您,您表示理解。联系人:鸠江区人社局钱其红,电话:5968330。

【网民留言】

我是庐江县汤池镇凤凰村红庙村民,离婚后一直在外打工某生。这次新农村安置房怎么我就分不到,到村里去问过,领导说可以给,也可以不给。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政策,请李省长给我做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土地整治安置房分配问题。经庐江县政府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庐江县汤池镇凤凰村红庙村民组属军二路以北土地整治项目区范围,该村民组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拆迁前期准备工作,11月11日开始人口认证。经查阅档案,您于2002年9月12日从武汉市新洲区李河村婚迁入赘至庐江县汤池镇凤凰红庙村民组周*户,11月4日您离婚后户口迁至凤凰村集体户上。该村民组启动人口认证工作时,您已离婚,您前妻已再婚,您在红庙村民组无房屋,也无承包地,虽户口在村民组集体户上,但离婚后常年在外务工,未在村民组长期居住、生活。依据庐政[2013]14号文件、庐政秘[2013]59号文件、汤政[2013]105号文件及汤政[2015]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原属汤池镇外户籍的入赘女婿,离婚后(含户口迁入本村民组集体户)本人不在本村民组长期居住、生活的,不计入安置人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和汤池镇政府联系。联系人:钱先生,电话:13856551128。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居民户口老放映员至今养老待遇无着落,望省政府早日出台政策对少数类似老人尽快补办养老保险。我们要生活!

答复意见:

收到《省长人民网留言办理通知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留言人张以明取得联系,现回复如下:

经查,张以明符合我省出台的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贴的有关政策,正在按照《<关于为农村老放映员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补充办法通知》(皖新广发2015〕48号)办理领取补贴的相关手续。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老放映员尽快领取生活补贴。但留言人张以明提出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的要求,因无政策依据,无法办理。

【网民留言】

目前全省大多数市县对80岁年龄段实行了普惠补贴政策,还有少数地方没有普及。请问全省全面实行这一普惠政策有时间表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网上给省长留言,咨询高龄补贴相关问题,省民政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对全面施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没有强制性要求,只是自2013年起,将“实施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政策”纳入省民生工程项目推进,要求各地逐步为80周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具体时间未作要求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于民政厅福慈处联系。

联系人:吴冬梅联系电话:5606269。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我们是宿州市符离镇居民,想向您反应一下我们符离镇的交通问题。近年来符离镇被作为宿州市城市副中心和镇当县建的发展定位,可是在城镇交通发展方面一直是我们的困惑。且不提反应多年一直得不到解决的符离镇206国道收费站,当地居民多次向政府建议把市区公交车延伸到符离镇政区,政府的回复是需要多部门协商,之后就是不了了之。过了一段时间,又是同样的回答,同样的结果。众所周知,宿州市市区12路公交车距离符离镇镇区特别近,最多10分钟路程,因此延伸到符离镇不会有太大成本,也符合政府对符离镇镇当县建和城市副中心的定位。可是此事到现在一直就是这样,现在符离镇也新建了汽车站,更是方便了市区公交车的停放,所以希望您能在百忙中关注一下此事,促进此事的最终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建议桥区符离镇开通城市公交。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据统计,符离镇距离宿州城区14公里,目前市区直达符离的班线客车为12辆,每10分钟发一班车,票价3元,实行公交化运行;途径符离至市区的班次约每5分钟一班,能够满足符离镇居民日常出行需要。您反映的符离汽车站虽已建成使用,但该站属长途班线客运站,不适合城市公交停靠,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12路公交延伸至符离镇尚不具备条件。目前,我市已经编制了《宿州市城市公交专项规划》(2015~2020)并将逐步实施。届时,将在符离镇境内建设公交枢纽站,建成后将开通公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市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电话:3905722。

【网民留言】

我是灵璧祥和庄园二期的普通业主,我们小区几乎每家房子都存在面积差,平均每户应退回房款5000元以上。庄氏房产公司自2012年到如今始终不退还此笔费用,现在房产公司销售部已经停业,人员一个都找不到投诉无门。我们曾经也给过宿州市政府及灵璧县政府留言,均未得到解决。望省政府领导能予以重视,尽快解决此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灵璧县祥和庄园住宅小区面积差相关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灵璧县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您所反映祥和庄园二期是庄氏置业公司在灵璧县灵城南关开发的一处商住小区,该处商品房已经完成登记备案并销售完毕,其销售部已经停止营业,双方因买卖房屋产生的相关问题属于交易双方合同纠纷。对此,灵璧县房产部门及时与小区开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联系,就双方合同纠纷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企业负责人表示您所反映的房屋面积差现象确实存在,并开始安排公司财务人员进行统计核算,根据核算结果分批通知业主领取差价款项,保证全部退还到位。

针对上述情况,灵璧县政府已安排县房产部门继续做好祥和庄园住宅小区房屋面积差问题跟踪和协调工作,并引导小区业主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灵璧县房产局联系,联系电话:6024449。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向你咨询,蒙城县后楼村胡庄何时可以在规划的新村盖房子。一直拖了几年了,这样也不是事。恳求你帮忙核实一下具体什么时候能盖新房,。如不能盖,那老宅基地可以盖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蒙城县后楼村胡庄新村规划建设的问题,亳州市政府责成蒙城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蒙城县庄周办事处后娄村总体规划,胡庄需逐步搬迁到后娄新村。因为胡庄正在进行宅基地调整,办事处工作组及后娄村两委已多次到胡庄做群众工作,目前胡庄先期宅基地预留工作尚未形成一致意见,无法统一搬迁到后娄新村。在此阶段,按照分步实施的计划和一户一宅的标准,农户不能在老宅基地上新建房屋。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蒙城县庄周办事处继续向后娄村派驻工作组,会同村“两委”干部深入农户,化解矛盾,统一思想,争取早日搬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相关问题,请与蒙城县庄周办事处白洪波、杨喜武联系(联系电话:13966522250、1395670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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