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遍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二)

|来源:新高考网
事业单位“退休潮”未现

  本月起,国务院颁布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即养老金并轨。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担心养老金并轨后自己的待遇下降,或需要补缴社保费用,有媒体报道,某些地方已出现了事业单位人员扎堆儿申请提前退休的现象。

  对此,李忠回应:“据我所掌握的信息,一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临近退休的人员,咨询了解相关政策情况,这是对自身权益关切的正常反应,并没有形成所谓‘退休潮’。”他表示,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央标准的提法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总的方向是各类群体实行大体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从制度上实现公平,不存在将哪类群体并入其他群体的设计,更不是把各类不同群体的待遇拉平。

  而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究竟要不要补缴社保费用的问题,李忠说:“每项改革都有一个妥善处理历史、现实和未来的关系问题,对于补缴的问题,我们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对职工过去参加工作而没有实际缴费的年限,做了视同缴费年限的处理,改革总体运行是平稳的。这个可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同类问题的一个思考。”

  工资福利被扣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申诉

  本月起,如果认为单位未按国家规定确定工资或遭遇扣减福利待遇等情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复核。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清退违规进人、撤销奖励、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六类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再申诉。申请复核的由原处理单位管辖。提出申诉、再申诉的由相应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管辖。

  受理复核申请的单位应当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原人事处理的决定。受理申诉、再申诉申请的单位应当组成申诉公正委员会审理案件,根据申诉公正委员会的审理意见,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维持、撤销、变更原人事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决定。处理决定应当在60日内作出。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处理决定应当在发生效力后一个月内执行。除维持原人事处理外,原处理单位应当在申诉、再申诉决定执行期满后30日内将执行情况报申诉、再申诉受理单位备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规定》强调,对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打击报复的,相关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批评教育、调离岗位或者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申请复核、提出申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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