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待遇(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5〕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1月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1月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12月3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考代评的还需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1月25日下午到招聘单位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1月21日、22日、23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一系列讲话精神、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等。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1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春节放假期间顺延)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