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事业单位工资津贴执行统一制度(二)

|来源:新高考网
工资津贴执行统一制度

  条例摘录: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作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解读:此前,国办亦明确要求全面清查事业单位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范围外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实际发放水平,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

  舆论认为,名目众多的津贴补贴是造成事业单位之间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国办此前提出,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除国务院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对于国家建立统一的工资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文跃然认为可能会造成实施的困难,中国上百万的事业单位,有3000万事业单位人员,情况极为复杂,现在事业单位的多元薪酬制度,能否大一统值得立法部门研究。

  北京一名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认为,绩效工资应该类似于奖金,因此其改革好坏直接影响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也需要对现有岗位设置的进一步细化,需要进行很多细致工作。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办此前发布的意见也明确,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化等因素,相应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实现工资水平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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