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改革究竟该如何定义才好?

|来源:新高考网

  近日,人民网记者采访了在北京、河北、陕西、广西等地工作的十余位普通公务员,听他们谈谈自己的收入、福利和承受的工作压力等等。和在社会打拼的其他劳动者一样,公务员们也有倒不完的“苦水”,对个人收入不满是普遍态度。

  事实恐怕真是这样:很多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不仅工作辛苦而且收入确实不高,尤其是刚进入公务员行列的大学毕业生们,抱怨收入低并非矫情。但话说回来,承认部分公务员的收入待遇有待改善,并不代表就该提高所有公务员的工资水平。

  首先,涨工资的前提之一是将“灰色收入”空间挤掉。从很多腐败贪官的情况看,他们大都利令智昏、欲壑难填,戴名表、开名车、住别墅,却仍然大捞灰色收入。试想,如果一个公务员只想着升官发财,而不踏踏实实做事,即便给他开再高的薪水,他也会嫌工资低。

  其次,公务员待遇如何需要一个科学的衡量维度。例如新闻中北京某区正科级干部每月到手工资5000元左右,这个工资水平,与一些同龄、同条件的人相比可能偏下,与老板、企业家阶层更是没法比,但与出租车司机、农民工、一般白领阶层比,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平心而论,只有证明一个地方大部分公务员的收入确实处于社会的较低层时,涨工资才能令人信服。而实现这一点,官员财产公示无疑是无法绕开的一环,否则,任何提高公务员待遇的举措,都难免引发社会非议。

  最后,提高公务员待遇还应建立在精“兵”简政的基础上。站在群众角度看,如果养的是一个不做事的庸官闲官,给他再低的工资也是浪费。因此,在提高公务员收入前,还须着力解决社会诟病的机关膨胀、人员冗余、人浮于事等问题。君不见,一些地方一清理就弄出上千吃空饷者、一些地方更是发文鼓励官员带薪下海经商……

  说到底,公务员收入低问题可以归结为“谁对得住谁”问题,即既要对得住那些对得住人民的公务员,又要继续甚至更加对不住那些对不住人民者。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给一份令公务员满意的薪水,才能同时令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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