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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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凡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都将上调,3月底前新增加的养老金全部兑现到位。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照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两种方式。其中,普调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是所有企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5元;二是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

另外,马鞍山市对部分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调整,将2013年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另增加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0元、100元、150元和20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10元、150元、220元和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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