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珠海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规定(计算方法)
退休金计算方法及公式: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4、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领养老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十五年的;
2.1998年6月30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小贴士】
一、基本养老金的政策性规定
(一)1998年1月1日实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照以下规定的月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说明,如果你是1997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二)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1%。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计算公式中的理解难点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最为复杂的是“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它的计算公式是: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指数。
在这里,“平均工资批数”最为复杂。文件的规定是:
平均工资指数=(a1/A1+a2/A2+a3/A3……)/n
其中,a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
A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为了帮助博友理解这个公式,分三步进行解释。
第一,a1/A1的意思是,职工在缴费期间,当年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之比。缴费多少由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决定,比如基数为1000元,缴费比例为20%,缴费就是200元。现在的规定是,按照上年度个人月平均收入为基数,在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照20%缴费,个人按8%缴费。假设,上年度你收入36000元,每月就是3000元,单位每月缴600元,你个人要缴240元。单位缴费充入社保基金当中;个人缴费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存入个人账户(你自己的钱还是你自己的)。在a1/A1中,a1为缴费基数,A1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如果你单位的缴费基数恰好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等,那么a1/A1之值为1,否则大于或小于1。
第二,再将各年度的a1/A1、a2/A2+a3/A3......之值加起来,这就是你各年度这个比值的总和。
第三,这个加起来的数值再除以缴费年限。如果各年度的缴费基数都与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致,那么各年度的比值为1,各年度比值之和就是缴费年限。缴费年限除以缴费年限的商自然为1。
这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你每年都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你的“平均工资指数”就为1。如果每年缴费基数有多有少,“平均工资指数”可能大于或小于1。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可以用F来代替。
这样就可以得出结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F。如果再假设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M,那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M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