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2017成都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2017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相关内容暂未公布,先沿用成都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资讯。
从7月1日起,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500元、1380元两个档次,上调幅度分别为7.1%、10.4%。
2017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规定1:调整最低工资上调7.1%
6月17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将全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00元、1250元、1100元调整为1500元、1380元、1260元三个档次,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6元、13.2元、11.5元调整为15.7元、14.4元、13.2元三个档次。按相关规定,成都市应从省政府发布的上述最低工资标准中,选择适合标准执行。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人民政府6月30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400元、1250元调整为1500元、1380元,上调幅度分别为7.1%、10.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每小时14.6元、13.2元,上调幅度分别为7.5%、9.1%。
2017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规定2:提醒不含加班和补贴费用
此次调整的范围是什么?成都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拿一个员工领1200元的最低工资举例,扣除缴三险一金后到手现金近900元。
“但是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名负责人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在成都市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后的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示。
7月1日起,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14个区、县将执行1500元/月、15.7元/小时的标准;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7个县(市)将执行1380元/月、14.4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规定3:成都最低工资标准将逐步提高
日前,成都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从制度上、根源上解决居民消费难、难消费的问题,从消费能力提振、消费市场繁荣、消费环境优化和消费市场监管4个方面提出了28条措施,旨在优化营商和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12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成都市政府出台28条措施促进消费”新闻发布会,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兴军在会中介绍了《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推进形成与劳动者贡献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
据介绍,当前,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成都这次出台的《意见》,首先在增强消费市场动能提升消费信心方面提出了系列措施,其重点是稳定居民收入预期,降低支出预期,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意见》提出,成都将逐步提高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针对城镇居民,成都将逐步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者贡献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通过拓宽民间资本投资、盘活居民存量资产等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针对农村居民,成都将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引导农村产权有序进入市场。完善农村征地制度,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探索收益共享机制。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的投资、运营新机制,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同时,成都还将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快推进教育优质均衡,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努力降低居民支出预期,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需求、供给两端发力,支持发展共享经济,培育消费热点
刘兴军表示,消费市场发展方面,《意见》的重点是需求侧和供给侧两端发力,扩大消费需求,增加消费供给,培育消费热点。
需求侧,主要是扩大康养消费、文化旅游消费、绿色消费、信息消费等领域的需求。成都将落实养老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养老服务。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加快杜甫千诗碑、金沙演艺综合体、成都城市音乐厅和成都画院画家工作室等项目的建设。加强以文化遗产旅游的精品景区提档升级,引导都江堰、青城山等传统观光型景区向集观光、休闲、保健、健身、娱乐等一体的复合消费型旅游项目转变。完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
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自有车辆租赁、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共享消费。推广高效节能电机、高效照明产品和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家电等节能产品消费。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慈善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推进三网融合、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基本涵盖公共服务区域和商业街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热点区域的免费无线局域网络。充分利用各类公共设施、设备、信息资源等,建立信息消费体验馆、体验中心、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信息亭等,为市民提供便捷的信息消费服务。
供给侧,则主要是优化品质消费供给、农村消费供给、消费设施供给、服务人才供给。成都将继续推进国际购物天堂建设,鼓励企业增加“中国质量奖”“中国地理标志”“中华老字号”等商品和服务供给,扩大“成都造”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在农村消费方面,积极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破解“起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难题,推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在消费设施提升方面,鼓励商业网点和银行升级改造POS机和ATM机,支持国外银行卡刷卡消费,方便外国游客消费。完善公共交通规划,强化地铁、公交站点等公共交通设施与商业网点、景区景点的便利衔接。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在服务人才供给方面,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市场监管业务人才的培养,实施外籍人士“家在成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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