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个税起征点改革及工资扣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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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个税起征点改革及工资扣税标准

福州个税起征点2018-2019 起征点3500、4800、5000

最新2018年福州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内地人员为3500元,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为4800元。福州个税起征点与全国各地其他城市个税起征点是相同的,个税起征点不分区域,全国一个标准。

个税起征点调整历程:

198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起征点为月收入800元,当时超过此工资收入水平的人很少,只有极少数人纳税个人所得税。

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修正案》,将个税起征点调整提高到了1600元。

2008年3月:个税起征点标准再次调整,提高到了2000元,增幅不大,仅增加了200元。

2011年6月至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税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也就是个税起征点,调整到3500元,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为4800元。

2018年至2019年预计:内地人员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调整到5000元,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为6800元。具体实际税法规定,本网会实时更新。

最新工资扣税标准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二、征收方法

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2017年最新工资扣税标准(扣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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