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

|来源:新高考网

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1620元,二档为1420元,三档为1300元,四档为1120元。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16元,二档为14元,三档为11.8元,四档为10.6元。

通知要求,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30元,调整为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调整为17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530元,调整为1620元;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由1230元调整为135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5元调整为17元;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由12元调整为14元。

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最新】

抚顺最低工资标准新规定,抚顺调整是否包括五险一金

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方案

抚顺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抚顺上调最低工资方案最新消息

抚顺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定义及最低工资调整到多少钱

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抚顺市最低工资多少钱

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标准公布,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