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工资交税基准标准,莱芜工资交税起征点
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执行5000元/月起征点
从本月起,不少细心的职工发现,个人工资条上的扣税发生了明显变化。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简称“新税法”)规定,此次个税改革将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第一阶段将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减除费用调高、税率表调整两项规定;第二阶段即明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综合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预扣预缴、汇算清缴制度等新税法全部内容。很多人都想知道,从10月开始的个税改革过渡期内,税负会有哪些明显变化?自己本月的收入是否马上就能享受起征点上调的利好?
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于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第四季度的经营所得收入,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执行时,10月1日这个时间点很关键。例如,某单位考虑国庆节放假因素,将本应10月份发放的工资提前在9月底发放,因实际发放时间在9月份,依照税法规定,只能按照35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且按照税法规定,9月份如果发放两笔工资,需合并计税。
又如,今年10月1日(含)后将实行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某单位将本应9月份发放的工资推迟到10月份发放,同时10月正常发放当月工资,由此造成该单位职工10月份取得两笔工资。依照新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及相关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按月度换算的新税率表,但计税时,需要将职工当月取得的两笔工资合并,只能扣除一个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税。
相比时间点的划分,普通工薪阶层可能更关心:起征点的上调和税率变化到底能带来多大减税利好?自己发到手的钱是否能够有所增加?
税务部门的测算显示,从减税效果来看,假定某人取得8000元的工资收入,缴纳可税前扣除的三险一金1500元后,纳税人所适用税率从税改前的10%降为3%,缴纳税额从195元降为45元,降幅达76.9%;若取得2万元的工资收入,扣除2200元的三险一金后,纳税人适用税率从25%降为20%,缴纳税额从税改前的2570元下降为1150元,降幅达55.3%。如果考虑到明年1月1日施行的综合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等内容,纳税人的税负还将进一步减轻。
此次个税改革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是改革的突出亮点,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领域,在现行税法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的基础上,额外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将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合理性。
如果提高到5000元
能省多少钱?
如果草案正式通过
月薪低于5000元的小伙伴
都不用交个人税了!
一年下来可以省下一大笔钱!
那么,这笔账是怎么算的呢?
先来看看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
如果你的工资
扣除五险一金和起征点3500元后
还有剩余的钱,那么就要交税啦
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税率
为3%至45%
?
每个月应该交多少税呢?
我们再来看看个税的计算公式:
?
举个例子
3500元起征点要交多少税
↓↓↓
比如,你的税前月薪是7000元
五险按最低基数缴纳
(二档约交404元)
7000(月薪)-404(五险)-
3500(起征点)=3096元
3096元,也就是超出需交个人税的部分
再按照二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
3096x10%(税率)-105(速算扣除数)
=204.6元
经计算得出个人税是204.6元
月薪7000-404五险-204.6个人税
最终到手的税后工资是6391.4元
那么,假设月薪7000元不变
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五险按最低基数缴纳不变
(二档约交404元)
7000(月薪)-404(五险)-
5000(起征点)=1096元
1096元,也就是超出需交个人税的部分
再按照二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
1096x10%(税率)-105(速算扣除数)
=4.6元
经计算得出个人税是4.6元
月薪7000-404五险-4.6个人税
最终到手的税后工资是6591.4元
每个月工资可以多得200元
一年可以多拿到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