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增54种

|来源:新高考网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对《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所附的《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项目与费用限额标准》进行了修订,调整后的《山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将原本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辅助器具,从原来规定的25种,扩大到了79种。

  新标准对器具的主要部件和材料做出了规定,同时增加了功能和适用范围等内容。新标准中,根据辅助器具的功能不同,分为假肢、矫形器、生活类辅助器具、其他辅助器具4个项目79种,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大小腿静脉曲张袜、围腰、坐便椅、防褥疮床垫、供氧器等54种器具。以其他项目为例,在原来的其他项目中,仅将假牙和假眼等6项纳入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但在新调整后的标准中,其他辅助项目涵盖到了15种,除了假牙、假眼外,还包括假鼻、假耳、假胸和假发。

  另外,青岛山大齐鲁医院、胶州市铺集镇中心卫生院两家机构被纳入我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五险一金相关知识】

  工伤险超过48小时失效

  工伤保险由企业缴纳,员工无需缴纳。缴费比例为工伤保险基数的0.2%~3%。只要是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地点中受伤,均可申请工伤认证。上下班途中受伤者也可申请工伤认证。

  工伤认证的申请时间有限制:单位协助申请工伤认证的,需自受伤之日起30日内到工伤认证处填写申请表,同时递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员工自己办理的,时间可放宽到1年内,需携带的资料相同。

  患有慢性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等的员工,如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也可享受工伤保险。但若超过48小时死亡的,工伤保险失效。然而,48小时内未死亡、但因病致残的员工是否享受保险,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做出明确规定。专家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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