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支付标准表
在工作中,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该如何申报工伤保险待遇?最近有很多读者打来电话咨询。《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那么条例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哪些应有待遇呢?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支付标准表
一、基金支付
二、用人单位支付
待遇类别项目计发标准
医疗医疗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康复)待遇(康复)费
住院伙食费每人每天30元
外地就医交通费:乘坐城市间长途汽车、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发生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住宿费:
每天150元伙食费:
交通食宿费每天50元
一次性本市上年度职工五级12个月八级6个月
医疗补助金月平均工资
六级10个月九级4个月
七级8个月十级2个月
伤残待遇一次性本人工资一级27个月六级16个月
伤残补助金
二级25个月七级13个月
三级23个月八级11个月
四级21个月九级9个月
五级18个月十级7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一级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生活护理费本市上年度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
月平均工资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辅助器具按照我市规定项目、标准支付
配置费
工亡待遇一次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
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供养亲属本人工资配偶4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抚恤金
其他亲属30%
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五级70%
六级60%
一次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18个月八级9个月
就业补助金
六级15个月九级6个月
七级12个月十级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