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潍坊市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医院有哪些
日前,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定了21家医院为2017年度市直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医院(简称工伤保险协议医院),3家医院为2017年度潍坊工伤职业病医疗服务协议医院,2家2017年度潍坊工伤康复医疗服务协议医院。
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职业病、工伤康复进行治疗的,应到工伤保险协议医院进行治疗。
附:潍坊市市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医院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潍坊市人民医院
2.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3.潍坊市中医院
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
5.潍坊市脑科医院
6.阳光融和医院
7.潍坊市肿瘤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高新分院)
8.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9.潍坊市市立医院
10.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11.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
12.潍坊眼科医院
13.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
14.潍坊同心医院
15.潍坊高新尊一医院
16.潍坊市交通医院
17.潍坊市奎文区中心医院
下列医院只限本单位工伤职工的治疗
18.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医院
19.潍坊奎文恒康医院
20.潍坊山潍拖医院
21.潍坊奎文红旗医院
潍坊工伤职业病医疗服务协议医院名单
1.潍坊市人民医院
2.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3.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潍坊工伤康复医疗服务协议医院名单
1.潍坊市中医院
2.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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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并提供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
温馨提醒: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