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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简介
4月26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对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徽省教育厅厅长李和平在北京主会场作经验交流。我省在省教育厅设立分会场,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分会场会议。
李和平在题为《抓住重点多措并举 强力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发言中指出,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总体部署,安徽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军地协作,细化具体措施,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据统计,我省大学生兵役登记36万人,大学生士兵占征兵总数的52%,圆满完成了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
近年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一,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大学生征兵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抓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对加强新形势下兵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省政府分管领导专门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省教育厅把大学生征兵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召开全省动员部署会议,寄发《致全省高校领导的一封信》。各高校主动配合当地兵役机关,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牵头、院系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挂牌成立了“征兵工作站”,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保障大学生征兵工作顺利开展。
抓优惠政策,发挥激励作用。在全面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基础上,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征兵办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为入伍大学生发放不低于6000元奖励金,加强退役大学生后续教育和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招录公务员计划单列。省教育厅进一步细化实化退役大学生复学、专业调整、升学、学费补偿、就业创业服务等一系列具体政策,着力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抓平台载体,做好宣传发动。省教育厅积极配合省征兵办加强征兵工作宣传,将宣传发动作为征集大学生入伍的工作重点。举行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启动仪式,通过安徽教育网、《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等平台载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社会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征兵政策。各高校通过网站、宣传栏、校园广播、QQ群、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做到优惠政策入脑入心,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吸引力。此外,随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宣传单》,进一步引导更多的大学新生入伍。
抓具体环节,提升服务水平。省教育厅协调省征兵办,为大学生入伍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在征兵体检工作结束前,大学生随到随检,合格一人预定兵一人。各高校安排专人值班,公布专门电话,落实应征返校大学生食宿,认真做好政策咨询、报名、体检、政审等服务工作。同时,进一步做好新生入学资格保留、在校生学籍保留、学费补偿代偿,以及退伍大学生士兵的复学、专业调整、升学等工作,帮助退役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报到证办理、户籍迁移、档案接续等手续,持续关怀大学生士兵锻炼成长。
抓协调联动,强化督查考核。省教育厅会同省征兵办,深入市县、高校开展大学生征兵工作联合督查,督促和指导高校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还前往合肥、芜湖、淮南,分片区召开了就业征兵调度督查会。,我省首次将大学生征兵工作纳入省委对高校领导班子的综合考核内容,有力推动了大学生征兵工作开展。
淮阴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程序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准确认定,是确保资助落到实处的前提和基础。我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严格审核学生提出申请、提供证明和诚信承诺,坚持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公示、学生处审批的资格认定程序。认定程序如下:
(1)个人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公章。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国家或者江苏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含《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组织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每学年开学时,学校资助中心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民主评议。各学院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学院进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4)学院审核。学院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5)学院公示。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提出质疑。学院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校资助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6)上报校领导小组审批,并动态建档。学校资助中心负责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根据申请资助学生日常消费情况、遵章守纪情况、学业情况、其他综合表现,形成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建档机制,不再用一成不变的材料来认定可变的动态家庭情况。
(7)资格复查。学校和学院通过不定期对认定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PS: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才有资格申请各类助学金及享受相关贫困生资助政策哟~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将在9月底结束,相关通知请关注淮阴工学院奥蓝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