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清远身份证异地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时间
身份证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身份证就是在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那么清远身份证异地办理什么情况,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流程??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清远身份证异地办理材料
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就学和务工的外省市户籍居民;
2、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注:全国(大陆地区)除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等使用双语居民身份证地区以外,其余省份户籍居民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异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离开户籍地在清远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内外市居民;
2、在本市范围居住的户籍居民;
3、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注:对于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况,将不予受理。
办理材料
跨省身份证异地办理:
1、《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相片采集时需要说明办证地点为清远市);
2、原居民身份证(换领时);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或《广东省居住证》或就学证明(通过流动人口出租屋系统验证居住登记信息的未入学儿童和60周岁以上人员除外)。
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
1、非清远市户籍(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居民需带广东清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居民身份证(换领时才需要交),清远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清远市就学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等)
2、申请人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原居民身份证(换领时);
二、清远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马上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
非首次申领、到期换领:20元/证。
损坏换领:40元/证。
补办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