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防城港身份证异地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时间
身份证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身份证就是在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那么防城港身份证异地办理什么情况,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流程??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防城港身份证异地办理材料
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国范围(除少数民族版本地区)户籍人员;
2、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有效期、损坏满需要换领;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户籍在防城港且已申领过二代身份证的居民;
2、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急需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
另:如是首次申请二代身份证异地办理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户政部门办理。
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防城港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办理地点
防城港市公安局白沙万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