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水费多少钱一吨最新水费价格表
根据吴忠市发改委发布的吴忠水费标准,吴忠居民水费收费标准为一级水价(用水量14立方米/户.月以内,含14立方米):从1.55元/立方米调整至2.15元/立方米;二级水价(用水量14立方米/户.月以上至18立方米/户.月,含18立方米):从2.35元/立方米调整至4.30元/立方米;三级水价(用水量18立方米/户.月以上):从3.15元/立方米调整至6.45元/立方米。小编整理了吴忠水费价格表,具体多少钱一吨!
一、吴忠水费多少钱一吨
吴忠市区城市供水基本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水
一级水价(用水量14立方米/户.月以内,含14立方米):从1.55元/立方米调整至2.15元/立方米;
二级水价(用水量14立方米/户.月以上至18立方米/户.月,含18立方米):从2.35元/立方米调整至4.30元/立方米;
三级水价(用水量18立方米/户.月以上):从3.15元/立方米调整至6.45元/立方米。
本次调价采取一次定价,分“三步”逐年实施到位。
1、第一步调价: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执行标准
一级水价(用水量14立方米/户.月以内,含14立方米):从1.55元/立方米调整至1.70元/立方米;
二级水价(用水量14立方米/户.月以上至18立方米/户.月,含18立方米):从2.35元/立方米调整至3.40元/立方米;
三级水价(用水量18立方米/户.月以上):从3.15元/立方米调整至5.10元/立方米。
2、第二步调价: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执行标准
一级水价(用水量14立方米/户.月以内,含14立方米):从1.70元/立方米调整至1.90元/立方米;
二级水价(用水量14立方米/户.月以上至18立方米/户.月,含18立方米):从3.40元/立方米调整至3.80元/立方米;
三级水价(用水量18立方米/户.月以上):从5.10元/立方米调整至5.70元/立方米。
3、第三步调价: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
一级水价(用水量14立方米/户.月以内,含14立方米):从1.90元/立方米调整至2.15元/立方米;
二级水价(用水量14立方米/户.月以上至18立方米/户.月,含18立方米):从3.80元/立方米调整至4.30元/立方米;
三级水价(用水量18立方米/户.月以上):从5.70元/立方米调整至6.45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综合单价从2.44元/立方米调整至3.2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超出定额部分的用水价格按以下加价标准缴纳超定额水费:超10%以下加价1倍缴纳;超11%以上至20%加价2倍缴纳;超21%以上至30%加价3倍缴纳;超31%以上至40%加价4倍缴纳;超41%以上加价5倍缴纳。
(三)特种行业用水
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从现行7.14元/立方米调整至12.00元/立方米;超出定额部分的用水价格按24.00元/立方米缴纳。
(四)建筑施工用水
建筑施工用水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建设厅《关于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生活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宁水发[2008]19号)文件中房屋建筑业用水定额,按照建筑面积执行4.80元/平方米的标准。
二、什么是水费
水费是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的费用。规定征收水费是现代立法的一个发展趋势,许多国家的水法,对全部或部分用水实行征收水费制度。我国于1985年发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对征收水费的目的,核订水费标准的原则,水费的计收、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水法》也规定,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伍数滚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征收水费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证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三、各类用水水费标准
(一)农业水费。粮食作物按供水成本核定水费标准;经济作物可略高于供水成本。
农业水费所依据的供水成本内,不包括农民投劳折资部分的固定资产折旧。
(二)工业水费。
消耗水,按供水部分全部投资(包括农民投劳折资)计算的供水成本加供水投资4——6%的盈余核定水费标准。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水费可略高于以上标准。
贯流水(用后进入原供水系统,水质符合标准并结合用于灌溉或其他水利的)和循环水(用后返回水库内,水质符合标准的),按采用贯流水、循环水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供水单位和用水户分享的原则,核定水费标准。
(三)城镇生活用水水费。由水利工程提供城镇自来水厂水源并用于居民生活的水费,一般按供水成本或略加盈余核定,其标准可低于工业水费。
(四)水力发电用水水费。结合其他用水的,一般按水电站售电电价的12%或电网平均售电电价的8%计收水费。不结合其他用水的,其水费根据水资源的状况,按结合用水水费的二至三倍计收。利用同一水利工程调节水量的梯级水电站用水,第一级按上述标准计收水费;第二级以下各级,应低于第一级的标准。
小水电(即单机六千千瓦、总装机一万二千千瓦以下)用水水费可低于上述标准,对农民新兴办的小水电站用水水费还可予以优惠。
抽水蓄能发电用水,以保证下游(或上游)调节池等工程运行管理、大修理等费用计收水费。
(五)为改善环境和公共卫生等用水水费,可参照农业水费标准确定。
(六)由水利设施专门供水进行养殖、种植,其水费标准可参照农业经济作物的水费标准确定。
在制定工农业用水及其他各类水费标准时,要同时确定供水计量点。
水源工程与灌渠工程分设独立核算管理机构的,应按上述规定分别确定水源工程和灌渠工程的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