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水费多少钱一吨最新水费价格表
根据广元市发改委发布的广元水费标准,广元居民水费收费标准为第一阶梯1.8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2.7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5.40元/立方米。小编整理了广元水费价格表,具体多少钱一吨!
一、广元水费多少钱一吨
广元调整改革市城区供水价格
(一)简化城市供水价格类别,实行非居民生活用水同价。
城市供水价格类别由“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用水、特种用水”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将“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类别,并实行同价。
(二)调整市城区供水价格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和“居民生活用水基本保本、其它用水合理盈利”的原则,以城市供水定价成本为依据,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市城区供水实际和居民承受能力,按“一次调价、分步执行”的办法调整市城区(含宝轮镇)供水价格,即:第一步以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基准价格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并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特种用水价格;第二步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供水价格。各分类供水价格具体调整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立方米
供水类别 | 现行价格 | 分步执行价格 | ||
第一步 | 第二步 | |||
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格) | 1.46 | 1.46 | 1.80 |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工业用水 | 1.85 | 2.75 | 2.75 |
行政事业用水 | 1.90 | |||
经营服务用水 | 2.45 | |||
特种用水 | 3.50 | 4.80 | 4.80 | |
其中:洗浴、洗车 | 3.50 | 5.80 | 5.80 |
(三)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1、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执行范围。市供排水(集团)公司供区内已由市供排水(集团)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用户,其用水价格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市供排水(集团)公司未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用户,执行合表用户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待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并由市供排水(集团)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后,再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2、阶梯水价各级用水量及供水价格。居民用水阶梯水价设置三级,各级用水量按“第一级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第二级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第三级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各级水价按1﹕1.5﹕3的比价制定,第一级供水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供水价格。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与阶梯水价第一级供水价格1﹕1.2的比价制定。阶梯水价各级用水量及供水价格、合表用户供水价格见下表:
阶梯水 价级别 | 用水量 (立方米/户·月) | 分步执行价格(元/立方米) | |||
第一步 | 第二步 | ||||
阶梯水价 | 合表用户 | 阶梯水价 | 合表用户 | ||
第一级 | 12立方米及其以下 | 1.46 | 1.75 | 1.80 | 2.16 |
第二级 | 12—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 | 2.19 | 2.70 | ||
第三级 | 20立方米以上 | 4.38 | 5.40 |
家庭人口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各级用水量相应增加每户每月3立方米,执行相应级别的供水价格。
职工集体宿舍生活用水、流动人员居家生活用水,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办公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施用水,城市市政、消防、环卫、园林、景观、绿化等公共设施用水,执行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3、计量缴费周期和计费方式 。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原则上按月计量缴费,其中对预售水用户(代码表、IC卡表)按售水量以年度为计量缴费周期。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实行分级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水费计算公式:
计量缴费周期阶梯式计量水费=第一级水价×第一级用水量+第二级水价×第二级用水量+第三级水价×第三级用水量。
(四)污水处理费标准实行同价
“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类别后,其污水处理费标准统一执行1.25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二、什么是水费
水费是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的费用。规定征收水费是现代立法的一个发展趋势,许多国家的水法,对全部或部分用水实行征收水费制度。我国于1985年发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对征收水费的目的,核订水费标准的原则,水费的计收、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水法》也规定,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伍数滚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征收水费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证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三、各类用水水费标准
(一)农业水费。粮食作物按供水成本核定水费标准;经济作物可略高于供水成本。
农业水费所依据的供水成本内,不包括农民投劳折资部分的固定资产折旧。
(二)工业水费。
消耗水,按供水部分全部投资(包括农民投劳折资)计算的供水成本加供水投资4——6%的盈余核定水费标准。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水费可略高于以上标准。
贯流水(用后进入原供水系统,水质符合标准并结合用于灌溉或其他水利的)和循环水(用后返回水库内,水质符合标准的),按采用贯流水、循环水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供水单位和用水户分享的原则,核定水费标准。
(三)城镇生活用水水费。由水利工程提供城镇自来水厂水源并用于居民生活的水费,一般按供水成本或略加盈余核定,其标准可低于工业水费。
(四)水力发电用水水费。结合其他用水的,一般按水电站售电电价的12%或电网平均售电电价的8%计收水费。不结合其他用水的,其水费根据水资源的状况,按结合用水水费的二至三倍计收。利用同一水利工程调节水量的梯级水电站用水,第一级按上述标准计收水费;第二级以下各级,应低于第一级的标准。
小水电(即单机六千千瓦、总装机一万二千千瓦以下)用水水费可低于上述标准,对农民新兴办的小水电站用水水费还可予以优惠。
抽水蓄能发电用水,以保证下游(或上游)调节池等工程运行管理、大修理等费用计收水费。
(五)为改善环境和公共卫生等用水水费,可参照农业水费标准确定。
(六)由水利设施专门供水进行养殖、种植,其水费标准可参照农业经济作物的水费标准确定。
在制定工农业用水及其他各类水费标准时,要同时确定供水计量点。
水源工程与灌渠工程分设独立核算管理机构的,应按上述规定分别确定水源工程和灌渠工程的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