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龄补贴政策有哪些最新高龄补贴标准
重庆高龄补贴标准: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小编整理了重庆高龄补贴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一、重庆高龄补贴标准
一、发放对象
具有重庆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当月起,至老年人死亡当月止。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
今后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发放标准,各区县可根据自身财力提高发放标准。
三、实施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实施。
四、资金安排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发放高龄津贴所需资金以区县为责任主体并组织实施。
五、发放程序
高龄津贴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无需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有异议的可申请补发。具体资金发放时,由“渝快办”应用系统将老年人信息提前1个月推送至区县民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在社保信息系统的老年人,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对人脸识别认证信息,未在社保信息系统的老年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审核户籍流转、新增、减少、补发及挂起,信息核实无误后,由区县民政部门审批生成津贴发放清册,并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发放,原则上发放到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此后自动发放、核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1.高龄老年人死亡的;
2.失踪6个月以上;
3.迁出户籍所在地的;
4.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上述情形由乡镇(街道)和高龄老年人原户籍所在村(社区)协助核查,由区县民政部门按规定停止发放高龄津贴。对因迁出户籍所在地或失踪6个月以上,导致停发高龄津贴的人员,重新迁回本区县或重新出现的,可重新申请审核后按规定予以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龄津贴的审查审核以及经费保障工作,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发放公开、公正。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高龄津贴资金的监管,定期检查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配合做好老年人信息、社保银行卡核对等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监察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骗取高龄津贴的应予以追回。
(二)加强基础管理。各区县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要加强与人力社保、公安等部门对接,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数据的日常管理,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认真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核对工作,确保不漏、不重、不错。区县民政部门要规范高龄津贴发放档案管理,共享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死亡数据,加强与火化数据的比对,建立完善老年人动态管理制度,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准确无误,必要时应对高龄津贴发放对象进行复核。针对户籍、死亡、火化等数源错误导致错发的,探索建立尽责调查、容错免责机制。
(三)加强舆论宣传。建立健全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是一项惠及我市老年人群体的民心工程,各区县民政部门以及乡镇(街道)要加强舆论宣传,向社会公布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在村(社区)深入宣传高龄津贴惠老政策,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氛围。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高龄津贴什么意思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
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中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11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宣布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高龄老人。
三、高龄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高龄补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提供相应的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近期照片等。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等。提交申请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可领取补贴。
四、高龄津贴发放原则
高龄津贴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保障对象属地管理、保障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