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龄津贴政策及补贴实施细则方案

|来源:新高考网

2017年安徽高龄津贴政策及补贴实施细则方案

安徽出台高龄津贴政策,将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安徽高龄津贴政策,欢迎阅读!

2017年安徽高龄津贴政策:

1、100周岁以上,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歙县300元)

2、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80-89周岁的低保老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屯溪区60元)

4、80-89岁其他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分别为:屯溪区每人每月60元,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每人每月30元,歙县每人每月20元。

此前,安徽省针对80岁以上老人进行补贴的只有合肥市。

为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下一步我省将适时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省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对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标准、扩大范围。”省民政厅厅长刘健还表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亟待完善,“要探索实现农村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办法。”具体政策参考合肥市此前办法实施如下:

合肥市80岁以上老人从2009年起每年将享受300元的高龄津贴。根据规定,享受补助的对象为拥有合肥市市属四区和三个开发区户籍、截至当年12月31日80周岁以上99岁以下的老年人,补助标准为每位8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300元。补助金于每年国际老人节(10月1日)至安徽省老年节(重阳节)期间一次性发放。100周岁以上老人仍按原有标准发放长寿保健费,不重复享受。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的申请、审核须经四道程序。

1、申请填表: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坚持自愿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连同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公示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街道)。

2、审核录入:对村(居)委会上报的老年人申请材料,由乡镇(街道)老龄办(民政办)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乡镇(街道)80岁以上老人信息数据库,乡镇(街道)审核后,将申请审批表连同本乡镇(街道)80岁以上老人汇总表,一并上报区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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