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龄补贴政策及标准,黑龙江高龄津贴政策及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来源:新高考网

适时调整贫困失能老人补贴标准

黑龙江省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物价变动等综合因素,完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政策,建立供养、抚恤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妥善做好与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衔接。探索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和老年人自愿参加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政策,吸引保险机构、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提高老年人和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同时,落实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探索对贫困老年人、城镇无子女老年人和独生子女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

重点扶持涉“老”服务业发展

黑龙江省将重点扶持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文化教育、老年体育健身、老年休闲旅游、老年金融服务、老年宜居住宅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养老产业,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产业集群。

扶持老年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强老年病研究及老年医疗药品、康复护理器械研发,提高健康管理、医疗护理、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水平。鼓励发展老年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在社区教育学院、学校、教学点建设老年教育活动场所,加大对社区老年教育投入,改善活动场所条件。

整合大型养老机构设老年大学

黑龙江省将建设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施“养老服务一卡通”工程,实现和拓展养老服务信息集散、服务商管理、服务质量评价等功能。整合大型养老机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教育资源等设立老年大学,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办好老年大学。依托现代通信网络,建设老年文化传播平台,开办养老服务网站和老年网络大学。支持老年广播电视专栏发展和老年人适读报刊、音像制品出版。鼓励发展休闲娱乐、异地养生、候鸟式养老等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老年旅游业。鼓励商场、超市、市场等设立老年食品用品专区专柜。鼓励养老服务上下游行业拓展养老服务业态。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储蓄、保险、投资、以房助养等金融产品,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结合城镇化建设、保障房建设和商品住宅开发,规划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工程,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住宅装修、家具设施、辅助设备行业发展。(于勇澜)

黑龙江高龄津贴政策及补贴实施细则方案

黑龙江省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黑龙江老年人补贴政策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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