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病救助政策补贴标准,海南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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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城镇职工、居民与农村村民三大医疗领域已初步建立起了大病保障体系。大病医保报销的共同点是,在获得常规的医疗报销超过封顶线之后,如果患者自付部分仍然难以承担,就可再次获得大病医保报销。在此基础上,符合民政救助对象的还可以获得民政救助。

城镇职工有三种大病可再报销

今年3月20日,《关于开展城镇从业人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公布并实施。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肝、肾移植三种病纳入到重大疾病的范围。

目前海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为海口、三亚、其它市县三个统筹区。三个统筹区筹资缴费标准不一致、起付线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封顶线不同。

封顶线方面,海口2012年由10万调整到12万元(含二次待遇支付最高年度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三亚2012年一档封顶线调整至15万元,二档调整至10万元。而其他市县的统筹区的封顶线仅为8万元。

目前来说,海口已实现二次待遇支付及6种重大疾病再报销。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是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是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1、申请。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

2、审查。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审批;

3、审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有关材料逐项审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

4、审核备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审批的医疗救助对象情况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抽检审核,作为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申请;

2、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3、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

4、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

5、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6、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可到乡镇民政办详细咨询办理医疗救助事宜。医疗救助随时申请,按季度审批,经财政局审核无误后通过农村商业银行社会化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存折上。

对象: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标准:

1、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2、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海南大病补贴政策及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比例

海南大病补贴新政策,海南新农哦大病报销比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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