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低保标准最新,伊春低保户申请条件多少钱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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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魏峰介绍,9月24日,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提高全省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方案》。按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由573元/人月提高到60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4017元/人年提高到4395元/人年。今年提标幅度较大,城市低保标准比去年3%提高了2.4个百分点达到5.4%,农村低保标准比去年3%提高了6.4个百分点达到9.4%。
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占2019年黑龙江省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2.7%,农村低保标准占2019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5.2%。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指导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80%确定,分散供养人员供养指导标准按照不低于集中供养指导标准的70%确定,2020年黑龙江省城市特困集中供养指导标准由16828元/人年提高到17736元/人年,分散供养指导标准由11780元/人年提高到12420元/人年;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指导标准由9134元/人年提高到9996元/人年,分散供养指导标准由6394元/人年提高到7008元/人年。
此次提标将惠及全省149.32万城乡困难群众。至此,黑龙江省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实现了十四连增,新的保障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提标资金从今年的1月1日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