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燃气阶梯收费标准,肇庆天然气第一阶梯多少方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制定了《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暨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方案》,实行居民阶梯气价,超额累进加价。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后,整体气价较现行水平下调,超过90%的居民天然气用户因实行阶梯气价而减少费用支出(第一阶用量的用户覆盖总用户数的90%以上,第一阶气价每立方米比现行降低0.40元)。
城区约10万居用用户 临时价格4.60元/立方米
肇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负责肇庆城区和高新区管理能源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提供能源器具的销售与售后服务。2010年12月成立肇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鼎湖分公司,负责鼎湖片区天然气生产、输配、销售等相关业务。
已投资建成运营大冲LNG(液化天然气)储配站1座,大旺高新区天然气城市门站1座(为西气东输气源接收门站),连接大旺高新区城市门站出口次高压主干管网8 7公里,城市中低压管线1 7 8公里。2013年5月开始,气源供应主要以大旺高新区城市门站接收的“西气东输”管输气为主供气源,肇庆新奥公司向鼎湖、端州、四会、大旺高新区四个区域分别供气。
据了解,目前肇庆城区(端州与鼎湖)居用用户数约10万户,工商业用户数200户。现行管道天然气的终端销售价格分为居民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临时价格4.6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为5.6元/立方米。
实行居民阶梯气价 超额累加
为合理调整管道天然气价格,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完善管道天然气价格定价机制,在拟定方案中,降低居民用气气价并实行阶梯气价。
居民用气气价由现行的4.60元/立方米下调为4.20元/立方米,居民分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各档气价按照我省规定的不高于1∶1.2∶1.5比价,拟定下列两个方案:
方案一:分档气价按1∶1.1∶1.3比价关系确定价格。第一档为年户均用气量0-300(含)立方米的价格是4.20元/立方米;第二档为年户均用气量300 - 420(含)立方米的价格是4.62元/立方米;第三档为年户均用气量420以上立方米的价格是5.46/立方米。
方案二:分档气价按1∶1.2∶1.5比价关系确定价格。第一档为年户均用气量0-360(含)立方米的价格是4.20元/立方米;第二档为年户均用气量360 - 480(含)立方米的价格是5.04元/立方米;第三档为年户均用气量480以上立方米的价格是6.30/立方米。
同时,对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的,如用气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在各档年户均用气量基础上增加 70 立方米;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气价优惠政策;对城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的家庭,每户每年设置60立方米免费用气量,由燃气经营企业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
非居民用户按第一、二档平均气价收费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气价按第一、二档平均气价水平(方案一为平均每立方米4.41元;方案二为平均每立方米4.62元)执行。工商业用户价格在最高不超过5.6元/立方米以内由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协商确定。
同时,实行价格联动机制。本次调整后的气价为基期气价,在运营费用和税金的标准相对固定的情况下,今后管道天然气计量价格的变动将以进货价格为基础,通过合理控制利润水平实行联动调整。年度内全市综合气源价格波动如超过6%且超过6个月以上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适时调整气价。
此外,工商业用气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每年年初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气源价格变化、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调整公布,具体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在不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内协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