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乡村教师涨工资方案及工资待遇调整补助政策通知
生活待遇
《实施办法》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围,把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乡村地区(已享受补助的教师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同时,还将加快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适当增加周转房补助经费,切实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
两个基金
《实施办法》提出建立两个基金:一是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对大病、特困教师提供援助;二是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给予奖励。同时,关注乡村教师心理健康,建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机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交流管理
《实施办法》明确各县要统筹分配、动态调整当地学校教职工编制,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求统筹实施派遣任教,实现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同时,《实施办法》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推动优质师资团队化交流,推动轮岗交流的教师更好、更快发挥作用。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多少?
据了解,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颁布以来各地实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4年上半年,22个省份中已有20个省份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其中有14省份的实施县基本实现了乡村学校全覆盖。
截至2014年上半年,22个省份中已有20个省份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总体上,已经实施的地区,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的受益面相对比较广,分别达到了 90%和78%,其中有14省份的实施县基本实现了乡村学校全覆盖。从各地出台的政策来看,许多省份的补助政策不只针对连片特困地区县,而是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使更多的乡村教师从中受益。广西补助对象除了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外,还包括其他地区的教学点。江西补助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山区、库区、湖区等相对艰苦边远地区的农村屮小学。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宁夏等省(区)补助对象为全省所有乡镇及以下学校。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实施地区覆盖率较高。
据了解,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实施情况,共下达综合奖补资金21.14亿元。各地及时下拨中央综合资金,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实际确定补助标准。吉林按照自然村屯、乡镇政府所在地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300元的补助。云南统一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湖南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补助,各县可自筹资金相应提高标准。青海、新疆的补助标准基本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青海从200元到600元分为5个档次,新疆从200元到800元分为7个档次。2014年上半年,已实施县平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52元,其中23%的实施地区平均标准在500元以上。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补助标准逐步提高。
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情况
教育问题决议着一个国度将来的兴衰,不断都受世界各国的注重。我国自变革开放以来,对教育问题高度持续的关注,并且 加大投入力度以期尽快完成权宜之计。在不时的变革开展中,我国的教育事业逐渐进步,也获得了一些斐然的成果。但是乡村教育作为教育事业中重要的一环开展却 相对滞后。近几年来,我国在政策上对乡村教育停止倾斜,加大了对乡村教育的投入力度,使得乡村地域的教育在一定水平上得到相对的进步。在乡 村教育中,师资 力气是影响全局的关键要素之一,要想乡村的教育事业得到长足的开展,师资力气的加大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