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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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各用人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5〕5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11月1日起,调整本市行政区域内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

一、最低工资标准:马鞍山市区每人每月1350元,当涂县、含山县、和县每人每月115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马鞍山市区每人每小时14元,当涂县、含山县、和县每人每小时12元。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月24日

延伸阅读:

什么叫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阜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