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特岗教师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日前,河南省发布了关于招聘特岗教师的计划安排,新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详情如下,欢迎查看!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精神,现就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相同。我省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除上述实施范围外,申报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纳入我省地方特岗计划。同时,申报实施特岗计划的设岗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市)。
(二)招聘数量。中央特岗计划分配我省招聘计划8550名,地方特岗计划招聘规模为5000名。
(三)财政支持。中央和地方特岗计划仍执行国家规定的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省财政将根据各地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2017年根据度实际在岗教师人数进行结算。
(四)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报送材料
(一)申报特岗计划的设岗县(市),要认真调研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当地中小学教师现状、学科分布、自然流失等因素,在省辖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本县(市)岗位需求计划。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根据各地教师队伍实际情况、以往“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申报计划数等因素,共同审核确定各设岗县(市)招聘计划。
(二)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填写《河南省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附件1),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当地有关部门印章)和Excel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同时提交各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申请实施特岗计划的报告,报告中应明确说明今年特岗计划设岗需求数量,并承诺按规定落实特岗教师待遇、为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和落实工作岗位。
(三)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组织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县(市),按照实际需求填写《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河南省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附件3),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和Excel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我省将依据各地需求数量、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向教育部、财政部申请2017年度招聘计划。
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吕康,电话:0371-69691798,电子邮箱:24295376@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我省特岗计划是省委、省政府《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特岗计划放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此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地务必于今年秋季开学前完成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按时上岗任教。
(二)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的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地方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要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项目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
(四)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2006〕2号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
(五)认真做好特岗教师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定期更新河南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数据,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动态管理。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在岗数据将作为核拨补助经费的唯一依据。
(六)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活动,充分反映各地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