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连续三年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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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建立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连续三年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记者从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巴州失业保险金具体调整标准为:库尔勒市、若羌县和州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是658元/月,最低是611元/月。其他县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是605.5元/月,最低是562.3元/月。
据了解,全年全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3.18亿元,比增长15%。连续第九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全州28万人,人均每月达到1775.93元。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冬季采暖费补贴,月人均增加120元,彻底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1995年底以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月人均120元生活补贴,使养老金偏低人员收入得到提高。提高企业退休参保人员死亡抚恤待遇为20个月本人养老金。
7月1日起,巴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调整为6万,职工住院医疗费实际报销比例由78%提高至80%。11月1日起,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进入大病的甲、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和高价医用材料费用报销标准相应有所提高。提高回沪定居人员进入大病起付标准;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从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今年的290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的55%、60%、70%分别提高至60%、70%、95%,门诊报销额度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