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失业保险金上调及相关政策问答

|来源:新高考网

失业保险金上调及相关政策问答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再次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其中,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30元上调至900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上调至850元。10月起我市将按新标准发放失业金,7-9月的失业金待遇差额,也将在月底前一并补发到位。

◆哪些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职工,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期限是多少天?

  失业人员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规定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计算。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步骤分三步 :第一项由参保单位办理, 第二、三项由失业人员自行办理

  ①单位申报。用人单位与其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六十日内在社会保险征缴网站进行申报,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失业人员在系统中的缴费记录核算其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限。打印《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失业人员本人贴照片、签字。

  ②失业登记。用人单位通知失业人员本人,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③申领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持失业登记证明、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依据手术状况分别按1600元(顺产)、2000元(阴式手术产)、3800元(剖宫产)的标准执行。

  失业人员在一个失业期内享受最高不超过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不超过2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临时物价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其遗属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标准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执行,抚恤金标准按10个月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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