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大同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大同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大同失业金相关内容。
一、大同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大同失业金领取标准
根据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自行调整的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每月1692元提高到1782元,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增加收入90元。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最短的可领取3个月,最长可领取24个月。目前,失业保险金待遇可通过“民生山西”APP直接进行线上申领。
三、大同失业金领取期限
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以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确定。
✑ 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二年的,可领取3个月;
✑ 满二年不满三年的,可领取6个月;
✑ 满三年不满四年的,可领取9个月;
✑ 满四年不满五年的,可领取12个月;
✑ 满五年不满六年的,可领取14个月;
✑ 满六年的,可领取15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前次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予以保留,标准按其再次申领时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