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盘锦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盘锦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盘锦失业金相关内容。
一、盘锦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盘锦失业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5%执行。
辽宁省人社厅要求,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于2021年10月9日前报省政府批准。
一、沈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调整为1910元。
2.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调整为1640元。
二、抚顺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1.市(区)调整为1710元。
2.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调整为1580元。
三、本溪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1.本溪市市区(含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调整为1710元。
2.本溪县、桓仁县调整为1580元。
四、丹东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1.振兴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元宝区、振安区、高新区调整为1710元。
2.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调整为1580元。
五、盘锦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1.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调整为1580元。
2.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调整为1420元。
六、营口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10元。
七、辽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1.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调整为1710元。
2.辽阳县、灯塔市调整为1580元。
三、盘锦失业金领取期限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依据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