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来源:新高考网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黑龙江失业金相关内容。
一、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标准
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86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610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450元。
三、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待遇期限计算办法规定,失业人员依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
(1)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