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杭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杭州失业金相关内容。
一、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杭州失业金领取标准
近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修改《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并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改后,杭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升至90%。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824元/月调整为2052元/月,增加了228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失业保险金标准均从原来的1656元/月调整为1863元/月,增加了207元/月。
失业人员的领金期限核算方法也有调整。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其中,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8月仍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领金人员,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将按照《条例》规定重新确定,其剩余期限内失业保险金的标准重新核算后发放。
与此同时,失业补助金标准有所调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杭州市区享受标准从912元/月提高至1026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从828元/月提高至931.5元/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杭州市区享受标准从364.8元/月提高至410.4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从331.2元/月提高至372.6元/月。
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杭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方式申领。
三、杭州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