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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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台州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台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台州失业金相关内容。
一、台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台州失业金领取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台州执行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1440元/月;
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1328元/月。(以后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浮动适时调整)
温馨提示
领取失业金期间,我们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为您代缴医保费。失业金领满以后,请一定要记得在次月5-20日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自行办理医保缴费,否则医保将不能使用!
三、台州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