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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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九江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九江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九江失业金相关内容。
一、九江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九江失业金领取标准
一般来说,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一类区域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调整为1610元/月(区域划分和发放标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动态调整)。其中九江最低工资标准是:浔阳区、濂溪区、庐山管理局、经开区二类区域1730元/月;柴桑区、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永修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庐山市、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三类区域1610元/月。
三、九江失业金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
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