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流程
廊坊办理失业保险需要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核定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廊坊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流程,领取标准是什么,下面小编整理了廊坊失业保险相关内容。
一、廊坊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
现场办理: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网上办理:无需材料
二、廊坊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网上渠道有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网址是: si.12333.gov.cn。微信、支付宝也可以申领,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还可以下载掌上12333APP,在“服务”栏目下,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也可以搜索服务名称,直接办理。
廊坊失业登记可通过以下渠道在网上办理:
1、河北省人社服务公共平台
第一步:登录河北省人社服务公共平台,进入“个人办事”
第二步:选择“就业失业”板块
第三步:点击“失业登记”入口,按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完成失业登记
2、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平台
第一步:登录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平台
第二步:进入“就业创业”板块
第三步:点击“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办理”,按提示操作完成失业登记
三、廊坊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
廊坊市区、香河县、大厂县、三河市、霸州市计发基数是2200元,
固安县、大城县、文安县、永清县计发基数是2000元。
一、调整计发基数
将现行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调整为《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7 号)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基金计发基数见附件)。计发比例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执行时间 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落实资金安排
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后,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所需资金要纳入基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计划,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附件:
1. 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 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 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 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缴费满16年可享受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