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流程
萍乡办理失业保险需要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核定失业保险待遇。那么萍乡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流程,领取标准是什么,下面小编整理了萍乡失业保险相关内容。
一、萍乡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
现场办理: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网上办理:无需材料
二、萍乡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1)线下申请:①参保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7个工作日内审核申领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核定其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限;③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末进行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失业保险金按月拨付至参保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2)线上申请:参保失业人员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选择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进行申领。提交材料。①参保失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及正反二面复印件1份;②参保失业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萍乡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
一般来说,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一类区域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调整为1610元/月(区域划分和发放标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动态调整)。其中萍乡最低工资标准是: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二类区域1730元/月;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三类区域1610元/月。发放标准。市本级、安源区、湘东区和经开区1557元/月,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1449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