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解读(三)
成都市就业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我省失业人员享受这些政策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要办理和持有就业失业证。因此,建议大家最好及时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失业者有这么多权益,怎么预防有人违规使用?”热心市民王渝关注相关的监管规定。对此,细则明确规定:对变卖或违规滥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违规转让、伪造、涂改《就业失业登记证》,骗取就业扶持资金行为的,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种情况即退出失业登记
很多人的就业和失业状态处于动态变化中,只有真正的失业人员才能享受成都市的失业相关优惠政策,一旦失业人员有以下九种情况之一,即退出失业登记。
第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第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第三,已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
第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五,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第六,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第七,终止失业或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第八,连续3个月未主动与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第九,已进行就业登记的。
失业登记
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必备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常住地证明材料)、1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补充材料:新成长劳动力,从事灵活就业和社区就业后失业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
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原个体经营业主,应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
失地农民,应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关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出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
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由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颁发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复员退役证明;
刑释解教人员,应提供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证明;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常住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又失业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