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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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7年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为职工开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用人单位告知失业职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及权利;
3、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并提出失业保险金申请;
4、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受理;
5、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凭证;
6、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发放凭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