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渭南市失业金办理流程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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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发放标准

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渭南市对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新的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失业保险金标准原二类工资区由1027.50元/月调整为1185.00元/月,原三类工资区由945.00元/月调整为1110.0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我市二类工资区包括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三类工资区包括澄城县、富平县、白水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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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临渭区人事和劳动社保局

地址: 乐天大街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渭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地址: 解放路104

陕西省社保局渭南市澄城县

地址: 青正街附近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大荔县

地址: 文庙后巷附近

潼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 中心大街(东段)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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